生子心切伪造公章 东窗事发老子领刑通讯员 李艳芬 本报记者 余春红
玉环县楚门镇中山村的丁某是个体业主,家庭富裕。但是53岁的他一直为膝下只有两个千金、没有儿子感到遗憾。为圆儿子梦,丁某冒险买来假公章制造假生育证明,结果儿子没生出来,自己却被判了刑。 2004年12月左右,年届50的丁某开始实施生子计划。由于已经有两个女儿,无法生育第三胎,丁某动了番脑子后想出了“伪造公章”的法子。 丁某迫不及待地联系上了做假证的刘某夫妇(已判刑),并在酒店附近接了头。双方谈好由丁某出12元购买伪造的“玉环县计划生育局”和“玉环县楚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两枚。 几天后,丁某顺利地拿到了两枚假公章。 随后,丁某在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生殖中心生育证明上加盖了假公章,同时又模仿玉环县计划生育局局长和玉环县楚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笔迹在证明上签了名。拿着假证明,丁某让妻子叶某在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做了人工受精手术。不久,叶某就怀孕了。可是,大约3个月后,叶某没能保住胎儿,因意外而自然流产。 但是更让丁某意想不到的是,伪造假公章的刘某夫妇被抓了。2006年7月,丁某被通知去作证,心虚的他终于供出了自己买假公章的事。 几天前,玉环县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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